1.工作时间:
日常工作时间
2.工作流程
(1)各教学单位接到教务处下发的日常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各类检(巡)查通报后,须组织做好对涉事教师的情况调查工作;
(2)经教学单位调查,拟认定为教学事故(违规)事件的,须根据《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计分办法》,填写并提交《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处理审批表》至教务处;
(3)经教学单位调查,拟不认定对为教学事故(违规)事件的,须提交教学单位负责人签批的情况说明至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对相关课程承担单位提交的《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处理审批表》或情况说明进行审核,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5)最终认定的教学事故(违规)事件,将在每月的教学例会上予以公布。
3.注意事项
(1)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计分办法》规定进行;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处理审批表》或情况说明的,均按教学事故属实,从严、从重处理;
(3)各教学单位须在接到通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材料提交工作。
4.相关表格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处理审批表》
5.适用制度、文件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