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时参加考区考务会,熟悉本考点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试卷数量等。
二、按考试组织册的时间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不得迟到。
三、按收试卷时,交接双方必须各有两人当场清点验收,核查是否与考试组织册上所列一致,以及密封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发现破袋及时报告考区值班室。
四、运送试卷须有两名以上押送人员,车辆不得载有与本次考试无关人员,必须直达考点。无论何时,在接受过程中试卷须有两人同时看管,且不得脱离看管人视线。
五、考点试卷发放、回收需专人专职,并应安排专人监督;发现未按要求密封、不规范签名的试卷袋一律拒收。否则,谁接收谁负责,直至按要求密封和规范签名后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