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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流动监考人员守则
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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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一、熟悉流动监考人员主要职责、监考人员职责、监考规程、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册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考场秩序及相关事宜,配合各考场监考人员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三、代表主考监督检查责任考场的监考人员工作情况,并负责将相关情况报告主考。

  四、流动监考人员如发现监考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批评指正,情节严重者须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处理。工作中如发现应试人员替考、作弊等违纪情况,应当场制止,并通知监考人员如实记录。

  五、流动监考人员认为监考人员对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处理不当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向所在考点主考反映情况,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六、流动监考人员发现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七、流动监考人员须按时到达责任区域,监督监考人员、试卷交接、发放、回收情况;开考后核对应试人员身份,在试卷装订前负责清点试卷,并在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签名。

  八、流动监考人员工作时应佩戴流动监考人员胸卡,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不得离开和擅自变动责任区域,不在所监管的区域固定停留。

  九、 流动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做到“十不”: 不看书报、不接打手机、不走神开小差、不滞留一处、不做题、不聊天、不睡觉、不做老好人、不将试卷带出考场、不离开责任区域。

  十、流动监考人员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监考工作有关的宴请和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