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在高招新生入学两个月和在校二年级下学期(二年学制的学生为一年级下学期)、在中招五年一贯制学生在校第四年上学期和下学期分别组织两次以班为单位的学籍信息核对,学生如信息有误,可在规定时间内至所属系登记,并提交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式二份,由教务处统一向省教育厅报盘修改:
1、户口本
2、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4、高考报名表或中考报名表
注:学籍信息的修改由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修改后方可承认。